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局长关于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出台

2019-07-03 19:52

中新网12月24日电中央电视台新闻(记者李思默)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广播电台报道,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下午举行了例行吹风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局长介绍了《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财政部副部长程立华表示,在广泛听取社会舆论、凝聚人民智慧、充分团结各方共识的基础上,形成了《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得到了合理吸收。在临时措施中。

程丽华:一是将技术工人教育纳入子女教育扣除;二是将医疗费用的扣除范围从纳税人自身扩大到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扣除限额从6万元提高到8万元;三是明确规定了利息。对夫妻婚前分别购买的第一套抵押房进行抵押。婚后可选择一套住房,购房者每月可扣除1000元,夫妻每月可扣除500元;四是适当提高住房租金的扣除标准;五是对该方法作了一些文字修改。

纳税人如何享受六项特别附加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审计长刘立健介绍,总结起来有三个步骤:一是要有条件,二是要上报信息,三是要留下信息。上报信息是指你是选择扣除扣缴单位的工资还是从税务机关扣除工资。在下一年,您只需填写并提交特别的额外扣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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