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个月,个人税制改革引起了很大的关注,五哥知道你在忙你的工作,所以我今天就把你最关心的几个问题解决了。
根据新税法,应该对哪些个人所得征税
哪些可以免税
税制改革后的新计算方法是什么
你能省多少税
一
如何识别居民和非居民个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并且一个纳税年度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83日的个人为居民。境内、境外居民取得的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无住所,或者一个纳税年度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83日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取得的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其中,纳税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
什么个人收入需要纳税
九项:(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营业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附带所得。
*与旧税法不同,新税法根据居民个人取得的第一、四项所得(以下简称综合所得)的组合计算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的,应当按月或者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的,应当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三
如何确定综合收益的应纳税所得额
新的法律不仅将免税额从3500元增加到5000元,而且还增加了特别的附加扣除额。
具体地说,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是指每一纳税年度的所得,扣除6万元(每月5000元)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及依法确定的专项扣除(三险一基金)、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额。
(一)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由居民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费专项扣除;
(二)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房租和扶养老年人的支出,由国务院确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10月20日公布的个人所得税特别附加扣除标准如下:
3)法律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为:
(一)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支付的年金;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相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 103)
个人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缴纳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不超过个人工资计税基数4%的,从个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暂扣。
(二)个人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医疗保险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动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 39)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个人购买本年(月)内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准予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在职工个人工资中单独核算,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扣除。
纳税人适用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是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劳务报酬的个人,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承包人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人。ESS家庭和企业和机构的合同租赁。
(3)试点地区商业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人怎么会不懂节税的技巧呢这项新政策使你一年的工资少得多!
四
新税率适用于10月1日之后的工资和薪金吗
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工资薪金所得基本扣除标准上调至每月5000元,并采用新的税率表,具体如下: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适用工资、薪金所得)
五
什么样的个人收入可以扣除或免税
免除
个人所得税免征下列各项:
(一)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在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奖励;
(二)国家发行的国债、金融债券的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给予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抚恤、救济;
(五)保险赔偿;
(六)军人的再就业费、复员费、退休费;
(七)干部职工的安置、退休、基本养老或者退休、退休、生活津贴,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支付;
(八)各国驻华使领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免税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签订的国际公约、协定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还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范围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残废、孤寡、老年人及其所属强大单位取得的收入;
(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办法,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