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塔城地区反黑反恶专项斗争的通知

2019-04-27 16:42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黑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和自治区党委、地委关于开展黑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计划,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响应。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深入挖掘黑恶势力犯罪背后的腐败问题,深入调查黑恶势力犯罪网络的保护伞,保障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对于人民,要铲除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增强其获取、幸福和安全的意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报告方法

广大人民群众通过书信、电话、网络、面对面的举报,向区域反黑帮办公室、纪委(监察委员会)、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有关部门举报黑帮和邪恶势力的犯罪行为,提供伞状线索。

报告范围

(一)威胁政治安全的邪恶势力,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和政治领域渗透;

(二)控制基层政权,操纵和破坏基层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占集体财产的邪恶势力;

(三)利用家庭、宗族势力在农村横行霸道,欺压、残害村民和其他邪恶势力;

(四)在工程项目的征地、出租、拆迁、建设过程中,煽动骚乱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矿产资源业、渔业等行业和领域中,存在工程建设、恶意招标、非法占用土地、滥挖滥挖的不良势力;

(六)在展销会、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点内欺压、买卖、收取保护费等恶棍的;

(七)操纵、经营赌博、投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贷、暴力讨债的邪恶势力;

(九)干预民事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伍的黑恶势力;

(十)组织或者使用网络海军在互联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骚扰邪恶势力;

(十一)外国黑社会向中国渗透和跨国、跨国邪恶势力;

(十二)黑恶势力的伞。

三。报告激励和保护措施

坚决贯彻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地方委员会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的各种犯罪活动,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人民要积极举报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有关的线索,对线索真实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区内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奖励规定,严格保密和保护措施,对窝藏在外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奖励。纵容犯罪分子或者以检举名义恶意检举、诬陷他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检举人打击报复的,依法从重处罚。

报告电话:

塔城区反黑办:

举报电话:0901-6851137

塔城区纪委监察委员会:

举报电话:0901-12388-1 0901-6223565

塔城区中级人民法院:

举报电话:0901-6280531 0901-6280391

报告邮箱:xjtczy@126.com

塔城区检察分局:

报案电话:0901-622200 12309

举报邮箱:361660897@qq.com

塔城区公安局

举报电话:0901-622300-83016、83093、83137、83204

李警官:18690128106朱警官:15699326999

固定线路:0901-6273073

报告邮箱:1502021130@qq.com

塔城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0901-6853333-2223杨警官:19809016358

报告邮箱:bopztchrmityv@qq.com

乌苏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0992-8508200992-8519501

二民县公安局

报案电话:0901-3342555杨警官:18690119566

举报邮箱:306931286@qq.com

沙湾县公安局

举报电话:0993-6020110、0993-6021678

穆警官:18097720491

报告邮箱:523089020@qq.com或276665073@qq.com

报案邮箱:沙湾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邮政编码832100

托里县公安局

报案电话:0901-3686 492,10000名警官:1860901 4999

严警官:18690106543

榆民县公安局

举报电话:0901-6522399,乔警官:14709013777

五副:18099713332

举报邮箱:939345111@qq.com

鹤壁市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

报案电话:0990-6712010,梁警官:18699037007

王警官:18699037326

举报邮箱:14384952@qq.com

塔城市反黑反恶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袁丽萍

审计:孙平、康金

投稿邮箱:tagenglingjul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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